武汉蓝电(83077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定义 - 占用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指为关联方垫付费用等[5] 防范措施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费用等[6]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设领导小组[10][11] - 财务部门内审,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13][14] 应对机制 - 发生侵占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等,可司法冻结股份[11][12] - 特定股东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提请开临时股东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