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830779) - 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订《舆情管理制度》[3] 舆情管理 - 舆情含负面报道等,分重大和一般舆情[6][10]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秘书任副组长[7] - 采集设在信息披露办公室,涵盖多种载体[8]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11] - 一般舆情由秘书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3] 保密与实施 - 内部人员对舆情有保密义务,违规依法处理[16] - 制度自通过之日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