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83307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柏星龙柏星龙(BJ:833075)2025-08-22 10:59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4]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选聘应发布含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的文件[10][11]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6]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6]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9][10]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6] 选聘条件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多项条件,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相关违法处罚[7] 改聘与辞聘 - 公司六种情况应改聘,改聘应通知前任并允许陈述意见[17]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需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8] 时间要求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信息披露 - 年报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变更还需披露前任情况等[20] 其他要求 - 审计委员会应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1] - 公司和事务所应保存选聘资料至少10年,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22]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