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8330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1] - 董事长无异议应1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4]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5]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一名董事不得超两托,不得托已两托董事[22] - 临时会议可书面、电话等方式举行[22]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票数相等提交股东会[26] - 提案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特定事项还需出席2/3以上通过[28]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过半数出席且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9] 提案相关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半数以上与会或两名以上独董认为提案不明,应暂缓表决[30][31]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应含相关内容,人员签名,董事可书面说明意见[31] - 决议公告由董秘办理,披露前保密,董事长可检查实施[33] - 决议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记载可免责[29][33] 其他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