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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科技(60367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华体科技华体科技(SH:603679)2025-08-22 10:5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17]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9]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19]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交易金额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报告[24] 重大诉讼仲裁报备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提前15日报备[20]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上述标准适用报备规定[21] 其他事项报告规定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行政处罚以及捐赠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都须报告[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变更事项[14]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内以传真等方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当面或电话向董事长等报告[26] - 各部门重大信息资料经负责人等审核签字后由联络人报送[27] -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信息资料,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后由公司联络人报送[27] - 其他报告义务人报送重大信息资料,需经报告义务人或其授权人审核签字[27]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信息报告后建立档案、统计分析并提意见上报董事会秘书[27] - 董事会秘书审批后,需披露信息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或提交相关会议审批后对外披露[28] - 董事会办公室及时反馈信息报告处理情况[28] 其他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事项报告制度并设联络人[30]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