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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蓝电(8307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武汉蓝电武汉蓝电(BJ:830779)2025-08-22 10:55

制度决策 -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9] - 特定情形下原人员履职至继任者就任,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补选[10]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12]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违规追责 - 发现离职人员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等[16]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