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与注册资本 - 公司对397.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将由650,472,000股变为646,500,000股,注册资本由650,472,000元变为646,500,000元[3]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变为人民币64,650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6,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相关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接任,《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需股东会审议[2]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删减监事和监事会内容、统一表述、调整部分表述等[5]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选举产生,辞任有相关规定[6]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活动后果承担及限制规定[6] - 公司章程修订后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表述明确[7]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不按规定执行的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时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10][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对违法违规造成公司损失的人员提起诉讼[11][12] 股东大会与股东会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6][17] - 股东大会/股东会批准单笔超500万元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16][17]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需审议[1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 - 公司职工人数在三百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1] - 董事会依据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7] -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2]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2] -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提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43]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提交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47]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8]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48] 制度修订 - 公司拟撤销监事会并修订相关制度,新增部分制度[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修订最终审批为股东会[52] - 董事会秘书等多项工作制度修订最终审批为董事会[52] - 公司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53] -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53] - 公司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修订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4] - 其他相关治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4]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