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与博乡经发公司合同建安工程费69643万元,占当年新签合同金额75.81%[7] - 签约合同总价款约2.4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65.11%[32] 合同信息 - 公司签订《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合同,总包价款23989.14万元[1] - 《总承包合同》勘察设计费费率为1.4%,施工工程费下浮率为0.18%[23] - 《总承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51日历天[24] - 合同于2025年8月22日签署[30] 合作方信息 - 发包人博乡经发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3] - 联合体单位中森华泰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黄海云[9] - 联合体单位淄博水勘院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淄博市财政局[15] - 公司与博乡经发公司、中森华泰、淄博水勘院均无关联关系[4][11][18] 施工安排 - 青岛冠中生态预计施工内容占总工程量约90%,湖北中森华泰建筑工程预计占10%[25] 付款方式 - 施工工程费每3个月支付一次,付至已完工程形象进度的45%,完成承包范围工程量并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内审审核值的50%,第1年末支付至审定值的66%,第2年末支付至审定值的82%,第3年末付清(除水表类质保金)[26] - 勘察设计费提交实施方案支付至批复金额的30%,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完成预算评审支付至实际设计金额的7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评审值的97%,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部分[27] 违约条款 - 拒绝或不遵照要求整改等情况,每次支付1万元违约金;非法分包或转包支付1万元违约金,逾期超5日未改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8] - 因承包人原因未达工程质量标准,无偿完善,逾期一日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未提交完整结算资料,逾期一日支付1万元违约金[28] 风险与审批 - 合同履行存在受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33] - 合同属日常经营合同,已履行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35]
冠中生态(300948)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事项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