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SH:603012)2025-08-22 10:49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26][27]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信息披露与沟通活动 - 接受调研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形成书面记录[11] - 可通过路演等与投资者沟通并听取意见[13]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3]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5] 投资者权益维护 - 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护权益活动[15] - 积极配合投资者调解请求,承担处理诉求首要责任[16] 媒体关注与交流 - 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适当回应,重视上证e互动平台交流[17] 组织与人员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秘组织协调,证办为专职部门[18] - 从事投关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等素质技能[19] 工作职责与限制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拟定制度、沟通联络等多项职责[21] - 投关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或误导性等信息[21]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关管理系统性培训[22] - 建立健全投关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3]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