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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301023) -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江南奕帆江南奕帆(SZ:301023)2025-08-22 10:50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4年8月1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 - 2024年8月3 - 13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无异议[9] - 2024年8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0] - 2024年10月10日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和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1] - 2025年4月16日通过回购注销议案[11] - 2025年8月21日通过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调整议案[11]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13] - 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0月17日届满[13] 业绩情况 - 2024年净利润9259.1874万元,满足首次授予部分业绩考核条件[15] - 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为净利润不低于7500万元或两年累计不低于13500万元[15] 用户数据(激励对象相关) - 激励对象中3名员工离职,剩余32名在职[15] - 30名2024年度绩效为“A”,解除限售比例100%[15] - 1名绩效为“C”,解除限售比例80%[15] - 1名绩效为“E”,解除限售比例60%[15] 解除限售与回购注销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 - 24个月,比例50%[17]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 - 36个月,比例50%[17] -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367,080股,人数32人[17] - 因1名离职和2名绩效部分达标,回购注销20,720股[19] - 离职回购注销授予价格15.71元/股[20] - 调整后回购价格10.44元/股[21] - 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总额216,316.80元[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