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绿城水务绿城水务(SH:601368)2025-08-22 10:43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 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因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 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 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