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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科工(601226) - 华电科工: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华电科工华电科工(SH:601226)2025-08-22 10:37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已经于2011年6月29日审议通过,2015年5月28日第一次修订,2016年11月28日第二次修订, 2022年12月26日第三次修订,2025年【】月【】日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运作力度,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的议事效率,维护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 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