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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股份(603758) - 秦安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秦安股份秦安股份(SH:603758)2025-08-22 10:22

重 庆 秦 安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ongqing Qin'an M&E PLC.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 | 附则 15 | | --- | --- | | 第六章 | | 重 庆 秦 安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ongqing Qin'an M&E PLC.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