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30007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思创医惠思创医惠(SZ:300078)2025-08-22 10:20

担保审批权限 - 未经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文件[2]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批[15][16]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担保申请要求 - 被担保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0] - 申请担保方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不得担保[12] 股东会审议规则 - 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需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 - 审议特定担保行为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担保额度预计 - 公司可为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十五日前了解债务偿还财务安排[2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需及时披露[30] 其他规定 - 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18] - 签订互保协议应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22]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等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6]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