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委员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会议通知 - 一般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关联委员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则提交董事会[10] 选任工作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时,委员会需研究需求、搜寻人选等并提建议及后续工作[8] 委托出席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内容并签名,会前提交[9][10] 会议方式与表决 - 会议可现场、电子通信或结合,表决为举手或投票[10] 会议记录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出席委员可要求说明性记载[13] 细则生效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