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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云科技(688365) - 光云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光云科技光云科技(SH:688365)2025-08-22 10:19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也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3] 股票交易限制 - 董高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股票交易披露 - 董高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在上交所网站披露[10] - 计划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所持本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14] - 转让股份违规,证监会采取责令购回等监管措施,严重者可市场禁入[16] 其他规定 - 董高人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报告披露[18] - 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8]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高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订,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自审议通过生效[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