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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30114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隆华新材隆华新材(SZ:301149)2025-08-22 10:05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保证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法、高效、勤勉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执行董事会和股东会所作出的决议,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