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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30114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隆华新材隆华新材(SZ:301149)2025-08-22 10:05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知识经验并取得资格证书[5] -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等13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7] - 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会计师和律师不得兼任[10]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2] - 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治理机制建设[13] - 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15]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8] - 解聘需有充足理由,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20] - 符合特定情形公司应在1个月内解聘[22]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保密至信息披露[24] - 离任应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23]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决议通过生效[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