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30114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锁定[9] - 董事和高管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减持报备 -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等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备,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7]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10] - 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处分并追偿损失[20] - 买卖股份行为严重违法违规,交由监管部门处罚[20]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事等申请初始登记时,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4]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4][15] - 现任董事等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5] 交易报备与公告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后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备并公告[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