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LLIANCE CHI(01114)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採纳...
提名委员会信息 - 提名委员会于2012年3月28日成立[1] - 成员不少于3人,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1名不同性别成员,开会法定人数2人[5]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须是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5] 委员会运作 - 会议次数不少于每年一次,经董事会成员要求可召开[3] 委员会职责 - 每年检讨职权范围、履行成效并提修订建议[8] - 至少每年检讨一次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8] - 协助建立董事会技能表[8] - 物色合适董事人选并提建议[8] - 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8] 其他 - 主席应尽可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回答股东问题[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