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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和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当虹科技当虹科技(SH:688039)2025-08-22 10:04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 - 董事当选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股份数)的二分之一[9] - 达到当选得票的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9] - 达到当选票数的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超过《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9] - 不足三分之二时,对未达当选票数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当选票数,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9] 网络投票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一种表决方式,重复投票以现场表决结果为准[13]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13] -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应按上交所要求编制股东会通知,载明网络投票相关信息[15]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增加临时提案等情形,股东会召集人应按要求编制公告补充披露信息[15] - 公司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提交公告时应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准确完整,在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再次核对确认[15] - 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15]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1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 - 15:00[20] 投票结果统计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22] - 同一股东账户两种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22]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除董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应单独统计并披露[24] - 公司委托信息公司进行投票结果合并统计服务,应及时发送现场投票数据[24] - 出现特定情形信息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公司按规定统计表决结果[24] - 公司及见证律师对投票数据合规性确认并形成表决结果[24] 结果披露 - 股东会结束后公司应及时披露表决结果与法律意见书[24] - 股东可于次一交易日通过信息公司网站查询网络投票有效结果[24]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