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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当虹科技当虹科技(SH:688039)2025-08-22 10:04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告知重大信息[2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3] 其他报告情况 - 公司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11] - 公司十二个月内滚动发生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金额适用重大交易报告标准[13] 日常经营交易标准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20]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20]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20] 诉讼及股权相关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者市值1%以上[2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告知[27] 报告时间及责任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特定时点当日报送信息[30]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公司将追究责任[3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