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临时提案需会前10日提交[12] - 召集人收到合格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13]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8] 会议变更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会议召开方式 - 股东会可现场和电子通信方式召开,公司应为股东提供便利[22]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等普通决议通过[34] - 公司增减资、分立合并等特别决议通过[35]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29]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8]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29] 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36] 决议撤销与实施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瑕疵决议[38] - 公司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并披露部分股东表决情况[3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5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原《中国卫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新规则自发布日施行[43] - 董事会可修改议事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42] - 议事规则由证券业务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4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6]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9]
中国卫星(600118) -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