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301149) - 监事会决议公告
隆华新材隆华新材(SZ:301149)2025-08-22 10:00

会议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多项制度修订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部分子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8][9]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1] - 可转换公司债券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37][40][41][42][44][50][54][55][56] 可转换公司债券 - 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6,000.00万元,具体规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14][50]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15][16]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25]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26] - 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30] - 转股数量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33]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赎回全部未转股债券[34] - 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36] - 转股期内,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36] - 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19]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70%,持有人可回售[37]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大变化,持有人有一次回售权[39] - 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票与现有A股股票享有同等权益[40]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具体比例发行前协商确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47][49]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54] - 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55]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57]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拟用于端氨基聚醚技改等三个项目,总拟投入资金110,000.00万元[5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62] 其他 -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66] -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部分授权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他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67][69] -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事项,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