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603931)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格林达格林达(SH:603931)2025-08-22 09:46

公司基本情况 - 2020年8月19日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45.39万股[4] - 整体变更设立时股份数为6818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19955.83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5] 内部治理制度调整 - 2025年8月22日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涉及维护权益主体、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3][4] - 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共23项,1 - 7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23项无需提交[46][4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对外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2]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25]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25]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至3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7]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6][38][39] 其他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4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需经董事会决议[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