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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600835) - 上海机电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机电上海机电(SH:600835)2025-08-22 09:4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两名[11]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1] 董事任期与职责 - 公司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两日内披露情况[7]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9]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 担保审批 - 单笔业内担保额超5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3] - 连续12个月对同一企业业外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应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批[13] 投资项目审批 - 单个项目投入金额在5亿元以上但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3] - 单个项目投资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的投资项目为重大项目,需评审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超额部分项目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4] 关联交易与诉讼仲裁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提起、撤销或和解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4]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 - 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