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3008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铂科新材铂科新材(SZ:300811)2025-08-22 09:19

定期报告相关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2][1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说明会[14] - 公司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4] 报告审核与确认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有异议可投反对或弃权票[14][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临时报告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披露临时报告[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20]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6] 其他披露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6] - 公司应在规定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7]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7]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8]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重要会议、了解公司情况[38] - 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董事等非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38] 制度监督与管理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披露执行情况[40]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督促改正[48] 档案管理与保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3]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内幕交易[45]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47] - 重大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45] 财务信息管理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48]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48] 各部门责任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9] 特定对象与子公司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51]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52] - 各部门、参股公司事件影响股价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52]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3] - 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3] 暂缓与豁免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相关条款详见《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