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600698) -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职工董事符合条件可加入[3]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4] - 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等[6] 议事规则 - 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经召集人或2名以上成员提议召开[14]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5] 信息披露 - 须披露成员情况及人员变动情况[18] - 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9]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19] - 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19] - 按规定披露对重大事项审议意见[19] 其他 - 工作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21]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21] - 原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时废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