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3005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2025年8月)
欧普康视欧普康视(SZ:300595)2025-08-22 09:1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任职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秘书[5] - 符合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秘书[6] 职责与协助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10][11]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4]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设证券事务部由其分管[21] 生效时间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