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界定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及其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3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3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3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3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38] 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3] - 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控制信息传递和知情范围[14] - 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报备[14] - 内幕信息在公司内流转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证券事务部备案[15]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分管副总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5] - 公司各部门可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并报证券事务部备案[17] - 向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认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18]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0] - 保荐人等机构及人员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合同、报送处理并保留追责权利[20] -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等违规从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47] - 单位从事内幕交易,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47] -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等违规,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48] -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等违规,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8] - 单位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违规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相关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8] 制度实施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陇神戎发(3005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