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108.34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197.7548万元[10] - 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6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8,197.754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2] 股东与股份 - 金向华以净资产出资,股份数为17,670,960股,股份比例为29.4516%[21] - 朱根林以净资产出资,股份数为12,945,600股,股份比例为21.576%[21] - 朱泉林以净资产出资,股份数为10,931,280股,股份比例为18.2188%[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33]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18]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52] -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56]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5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5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3]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18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8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95][197]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