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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68809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京源环保京源环保(SH:688096)2025-08-22 08:48

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八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未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3] - 公司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4] 投资流程与核算 - 公司对外投资初步意向由职能部门向总经理提出,经立项报告审议等程序[19][20] - 公司投资后对被投资单位有控制等情况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余用成本法核算并计提减值准备[3] 投资资金管理 - 公司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门提报告,按权限决策后实施,财务部监控资金和账户[18] - 公司短期投资资金划拨需董事长签字并加盖财务印鉴,要打印交割单和对账单[18] 投资终止与转让 - 公司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可终止对外投资[22] - 公司在投资项目背离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23] 投资人员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的董事或管理人员[25][26]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初步意见,投资决策机构决定[26] - 派出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年签责任书、提交述职报告[26] - 人力资源部对派出董事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公司根据结果奖惩[26] 投资监督管理 - 投资部定期了解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异常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28] - 对外投资子公司财务由财务中心垂直管理,财务中心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28] - 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异常时查明原因等[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