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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SH:600352)2025-08-22 08:46

股权与股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5,333.186万股,均为普通股[2][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有权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18][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7][2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8][9]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可决定经营方针等多项事项[9] - 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担保事项[10][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况需开临时股东大会[1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27][29]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9][30] 人员任职与限制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部分人员任职有股份转让限制[15][23]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1]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3][34] 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