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辰药业(30058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便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更严于本制度的规定、与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 相关的承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或承诺内容执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视作本人所 为,也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