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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 - 内部审计制度
海辰药业海辰药业(SZ:300584)2025-08-22 08:33

审计部设置与管理 -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5]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委员会参与考核[8] 审计部职责 - 对公司内部控制、会计资料等进行检查评估和审计,协助反舞弊[10] - 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6] 审计工作频率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10]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1] - 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20]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5]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通知书提前五日书面送达被审计对象[16] - 内部审计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后报送相关部门[17]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审计委员会书面申诉,审计委员会15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8] 档案管理 - 每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进行内部审计档案归档,工作底稿保管5年,其他报告保管10年[18] 业绩与重大事项审计 - 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由审计部进行审计[26] - 在重要的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2][23][29][30] 内部控制报告相关 - 公司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形成决议[29] - 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核查并出具意见[29]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9] 违规处理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视情节处分或处罚,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3] - 审计部对违规部门和个人可建议处分、追究经济责任[33][3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