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辰药业(3005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原则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 - 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6] 管理目的与对象 - 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建立投资者基础、完善公司治理等[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经营管理信息等[9]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9]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公示新媒体平台访问地址[10] 信息披露与会议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1]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在指定报纸、深交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信息[20] - 年度报告披露后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4] 管理职责与统计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证券部负责相关活动和日常事务[16] -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等情况[19] 档案与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0] - 建立活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21] 沟通保障与接待 - 设置专线咨询电话、传真电话,保证沟通畅通并及时答复反馈[21] - 上门来访投资者由证券部专人接待,建立规范化来访档案[22] 媒体审核 - 业务媒体宣传与推介样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9] - 主动采访媒体的采访计划和拟报道文字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