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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海辰药业海辰药业(SZ:300584)2025-08-22 08:33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海 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 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证券部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 (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