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301509)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金凯生科金凯生科(SZ:301509)2025-08-22 08:33

董事与总裁任职规定 - 兼任总裁或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裁及高管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5] - 总裁应具备5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7] 总裁任职限制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担任总裁[8] - 担任破产清算等相关职务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担任总裁[8] 总裁候选人披露情况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应披露[11]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应披露[11] 总裁职责与权限 - 总裁离任须进行离职审计[13] - 金融衍生工具或高风险投资不得由总裁个人行使[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不超一定比例由总裁决定[19][20][21] - 总裁因故代职超1个月应提请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24] 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31] - 总裁办公会记录或纪要保管至少10年[33] - 总裁应按要求报告工作,包括中长期规划等情况[40][42] - 遇特定情形总裁应及时报告[40][42][43] 总裁选聘与考核 - 董事会可委托提名委员会开展总裁选聘工作[46] - 总裁及经理层人员任期内不胜任董事会有权免职[46] - 总裁及经理层人员可提前辞职,完成手续方可离任[46] - 总裁和经理层成员考核分别由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负责[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