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3004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两名以上时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 委员相关规定 - 公司应自委员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会议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12] - 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发出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可豁免[1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委员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至迟于会议召开前提交[17] 职责与决策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等[8]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资料与报告 - 公司财务和内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书面资料,含财务报告等[20] - 对相关报告评议,将书面决议呈报董事会,涉及外部审计机构评价等[21] 表决与生效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选项为同意、反对、弃权[22] - 以传真作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23]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生效,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25] 文件保存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7] - 会议记录应含日期、人员、议程等内容[28] 细则施行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