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600716)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凤凰股份凤凰股份(SH:600716)2025-08-22 08: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6月17日获批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36,060,590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36,060,590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 [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受限[19]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7] - 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否则可起诉[20]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瑕疵决议[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维权诉讼[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5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4] -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115] 其他 - 公司设党总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其他党总支成员若干名[66] - 有特定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7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