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8] - 研究当选条件形成决议备案并提交董事会[10] 提名委员会会议 - 由董事会等提议召开,会前三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可多种方式召开,记录保存十年[14][18]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