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凤凰股份凤凰股份(SH:600716)2025-08-22 08:3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与限制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补选要求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问题,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董事会构成要求 - 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2]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资料保存要求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27] 会议资料提供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27] 事项审议要求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专门会议召集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21] 知情权保障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可提延期[27] 津贴标准 - 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