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旨在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1] 资金占用界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防占用措施 -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拒绝违规要求[4] - 公司不得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5]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设防止资金占用领导小组[9] 检查与审计 - 财务部至少每半年专项检查并报告[11] - 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年报需出具专项说明[11] 违规处理 - 侵占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拒不纠正则报备诉讼[12] - 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可探索金融创新但需审批[14] - 违规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5] 人员处分 - 董事会可对协助侵占资产的董事、高管处分或罢免[18]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8]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责任人行政及经济处分[18] - 违规致占用资金、担保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1]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制度与国家法规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