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机电(300092)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范(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8] - 存在六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5][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是公司与监管机构等指定联络人,负责沟通和递交文件[10]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工作[11][12] 聘任与解聘 - 解聘需充分理由,被解聘或辞职应报告并公告[20] - 任职出现五种情形之一,一个月内终止聘任[20]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20][22] 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23] - 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指定人员后代为履职并备案[23][2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至正式聘任[23] 责任与规范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损失,参与决策董事和秘书担责,能证明履职则免责[25] - 规范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8][29] - 规范于2025年8月由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