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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30150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金凯生科金凯生科(SZ:301509)2025-08-22 08:31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1] - 2023年8月3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50.8335万股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审议批准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高于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3]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担保事项需关注[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5]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7]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7]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0] - 满足条件下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4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