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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鸿万立(603210) -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泰鸿万立泰鸿万立(SH:603210)2025-08-22 08:31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9月1日14:00在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大道100号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日[11]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11] - 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标准[11][12] 公司治理制度 -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涉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11]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13] 股东权益与表决 - 股东以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8] - 多选或不选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8]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特定买卖情况下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等除外[15]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6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8]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董事与监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4] -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交易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29]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30]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依照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3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3] - 监事会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组成[3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35]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35] -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但不影响正常经营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35] 其他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39] -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及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至办理完毕止[41] - 公司拟将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8万元[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