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达到或12个月内累计达到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报告[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关联交易需报告[7]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7] - 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等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0] 报告流程与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2] - 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12]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3]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并依规处理[13] - 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需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并按规定公开披露[14]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配合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资料清单[14]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14] - 公司董事、高管应督促其他信息报告义务人履行职责[14]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发生重大信息应实时报告董事会秘书[16]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资料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及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16] 保密与责任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6]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络人并备案[1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7]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将被追究责任,严重时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7]
*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