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定义为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董事会过半数席位等情况[2]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和解聘需经公司批准并接受指导监督[6] - 子公司总经理应于年末编制本年度报告和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并上报[9] -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14] - 子公司薪资政策年初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14]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离实行离任审计[24] 重大事项决策 - 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行为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报告公司[9]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先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9] - 子公司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9] 重大交易报告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上需报告[17] - 子公司对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报告[18] 信息管理 - 子公司应指定重大事项报告人[18] - 子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安排[20] - 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协议文件应报董事会秘书备案[20] 档案管理 - 建立上市公司与子公司档案两级管理制度[22] - 子公司应存档并报送公司的档案包括公司证照等[22]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4] - 子公司人员须配合公司审计工作[24]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