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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600717)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天津港天津港(SH:600717)2025-08-22 08:1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 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 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