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4][15]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22] 计票与表决 - 推举两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总人数过半数同意[3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3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9]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弃权[38]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8] 会议报告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股利派发与回购 - 公司需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决议撤销与无效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43] -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等[44][45] - 股东会决议被宣告无效等,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已办理的登记,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45]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未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等规定[4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可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4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48]
科新机电(30009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